我在國家圖書館。和一大班青春無敵看起來正為考試而苦惱的學生一起,埋頭苦讀。
我選了離入口處不遠的黑色單人皮沙發。可以看盡全場。
左邊落地窗可以看見高樓,和深灰色的天空。
我不是來應考的我來閲讀。
我不需要正經八百地,擺好陣,一副準備戰死沙場也絕不放棄的樣子。
我可以選擇歪歪斜斜地靠在沙發上,脫掉鞋子,戴上耳機。
讀到累的時候,上網寫寫blog,在msn和人哈拉一下,也不用覺得對不起天地良心。
今天搭地鐵時我不小心地想起了心事。
也沒什麽大事,就是一些莫名的淡淡的愁緒,和想念。
然後不知道怎麽地,我突然想起今年是2009,我29嵗了。
轉眼到30。也不是覺得害怕。只是有點難以置信。
想不起大學畢業之後是怎麽樣走到現在這個階段的。
MSN裏梅花間突然震了我一下,然後說kate winslet憑The Reader在奧斯卡封后。
英年早逝的Heath Ledger憑Joker拿了最佳男配角。
Sean Penn在MILK裏演同志摘下了影帝(我錯過這部電影,該死)
Slumdog Millionaire掃走7、8個獎項,包括最佳導演和最佳電影。
好好我今晚有時閒去看。
這條水上班時間還有空去看奧斯卡成績,真是的。
而且還害我興奮得想大笑。
我在圖書館咧表情至少看來要有點肅穆莊重。
我是來閲讀的。
好是時候回到書本上了。
4 comments:
我也在一心二用...
一边看新闻,一边告诉你成绩...
结果有人说我是娱乐记者.
真是 #$%^!*&#(@
Time does pass by quickly, doesn't it? Sometimes, being aware of this fact makes us treasure everything that we have now a little more, instead of getting too busy with our worklife.
Really happy that Heath Ledger won! He total deserved it!!
我来这里捉蛇。
梅花鹿,
不准小氣:P
也許明天,
活在當下,珍惜眼前人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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