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30, 2009

分身术

分身术

如果我可以变成四个我,
第一个我在槟城。
第二个我在KL。
第三个我在新加坡。
第四个我到处乱走。

photo by cwais

6 comments:

Len小弟 said...

哇! 張柏芝啊! 張柏芝啊! XD

onlyYesterday said...

len,
系啊,只手有D似~

蝋燭の芯 said...

嗯,很美,比張柏芝美。
如果我可以变成四个我,第一个我在那里呢?
住过的地方都变成我家了,好像没有特别喜欢的。
也许其实我也不知道最想去那里
第一个我到处乱走
第二个我在东京
第三个我在新加坡
第四个我在我老家花城 吧?

臭虫 said...

家人,爱人,工作,理想.

Anonymous said...

does it mean u still want to stay in sg afterall? haha

onlyYesterday said...

wendy,
如果有四个我,就可以考虑,因为,我爱新币 $-$